(一)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的确定是开展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及充分发挥信用信息价值的基础。为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完整性,由政府部门、人民银行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确定需采集的涉农主体的详细数据信息指标目录,建立以满足信用评价为目的的信息采集指标体系。
根据涉农主体的角色属性,各涉农主体可具体划分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大类,不同的角色类别对应着不同的指标体系,具体示例如下:
1.农户:以家庭(户)为统计对象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农户基本情况 |
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特殊技术或技能、家庭人员构成、劳动力人数、成员身份、子女受教育情况及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医保缴费和报销信息等 |
生产资料信息 |
房屋评估价格、生产设备评估价格、种养殖数目、种植品种年均产值、养殖品种年均产值、林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流转登记信息、参加保险种类等 |
农户家庭收入 |
收入来源、农林牧渔年收入、其他年收入、农户家庭年均平均收入、农户家庭年度总支出等 |
信贷信息 |
是否有不良贷款、是否有未结清的债务担保、是否有民间借贷、贷款资金用途等 |
道德品质 |
征信记录、合同履约、奖励荣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邻里团结情况、配合政府管理情况等 |
序号 |
种类 |
序号 |
种类 |
1 |
种植业(规模) |
7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2 |
养殖业(规模) |
8 |
饲料生产企业 |
3 |
家庭农场(种植) |
9 |
兽药生产企业 |
4 |
家庭农场(畜牧) |
10 |
农机生产企业 |
5 |
合作社 |
11 |
肥料生产企业 |
6 |
农产品加工企业 |
12 |
农资经营户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本情况 |
名称、统一社会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类型、负责人、关联人、员工情况、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等 |
生产资料信息 |
房屋/土地抵押登记信息、种养殖种类/数目信息、年产值信息等 |
财务信息 |
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报表信息等 |
信贷信息 |
是否有不良贷款、是否有未结清的债务担保、是否有民间借贷、贷款资金用途等 |
经营信息 |
纳税信息、社保/医保/公积金缴纳信息、水电气缴费/欠费信息 |
诚信状况 |
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欠税/欠缴信息、违法违规信息、法律诉讼信息 |
(二)采集机制:
涉农主体的数据信息普遍具有分布离散、信息缺失、数据质量差等问题,因此为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可用性,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信息的采集:
1.线上政务数据共享:根据已确定需采集的数据指标目录,筛选确认各政务部门现已完成归集的数据信息,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与各部门建立数据获取与传输机制,整合对接政务部门涉农数据资源;
2.线下人工采集:针对未能获取的数据信息,梳理数据目录项,按照涉农主体的类别分别制作相应的信息统计表,开发建设信息化数据采集系统(移动端APP、小程序),组织培训信息采集人员,使用采集终端线下现场分级分类采集、录入数据信息。
人工采集APP系统设计原则:
功能模块 |
详细说明 |
账号体系 |
数据采集APP需登录账号后方能进入系统内部,用户无法自主进行账号的申请,系统将根据各采集人员信息为其生成专属的账号和密码;同时系统会为已采集数据的涉农主体生成相关账号,按月度或季度进行变更信息的上报调整 |
主体类别 |
针对不同的涉农主体,确认相应的数据采集指标,并根据各类不同主体,系统会进行类别的细化与指标内容选项提示 |
录入审核机制 |
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按照“信息采集-信息审核”的双重机制进行,系统将根据账号属性,判断确认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和信息审核人员,留痕保存 |